公司名稱變更流程,需要什么材料?
發布時間:2020-02-15 18:56
來源:「馬上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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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更公司名稱流程:
第一步變更公司名稱:取名,核名(注:公司名稱必須是在成立一年后才可以變更)
公司名稱的構成:(地域+字號+行業特點+有限公司;字號+地域+行業特點+有限公司;字號+行業特點+地域+有限公司)
變更公司名稱時核名流程:
1、咨詢后領取并填寫《名稱(變更)預先核準申請書》、《投資人授權委托意見》,同時準備相關材料;
2、遞交《名稱(變更)預先核準申請書》、《投資人授權委托意見》及相關材料,等待名稱核準結果;
3、領取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或《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》。
注意:
①申請人應當向具有登記管轄權的名稱登記機關申請名稱核準登記。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,申請人不得跨地域或跨級別向其他登記機關申請設立(變更)登記注冊。
②法律、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,或者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國務院決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,申請人應當在取得名稱預先核準后憑核準的名稱報送批準。在登記注冊時應提交符合法定形式的批準文件。
③名稱預先核準時不審查投資人資格和企業設立條件,投資人資格和企業設立條件在企業登記時審查。
變更公司名稱的申請材料:
1、《公司變更(改制)登記申請書(公司備案申請書)》
2、《指定(委托)書》
3、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
4、企業名稱變更更預先核準通知書
5、同意名稱變更的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比例,自然人股東簽字,法人股東加蓋公章
6、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,并由公司法人親筆簽字
7、其他與名稱有關文件、證件。
8、承諾書(原件)
9、公司執照正副本(原件)
10、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
11、《公司名稱變更核準申請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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